閑著看中文電視上臺灣新聞,螢幕下面走馬燈打出一則簡訊:某教授認為“閩南語”是”歧視“的稱呼。一時好奇,上網去用“孤狗”探個究竟。原來臺灣某大學教授根據《說文解字》以“閔”是蛇,因此臺灣教育部稱“臺灣話”作“閩南話”是歧視,還有個“反對閩南語歧視稱呼正名聯盟”到教育部前抗議。
中學生都知道“閔”是福建的簡稱,依照這位教授的邏輯,福建人肯定首先要抗議了。四川古代是巴蜀。“巴”字是蛇的象形,“蜀”字原義是飛蛾類的幼蟲。都是蛇蟲鼠螞蟻之屬。現在“蜀”還是四川的簡稱。看來四川人也要抗議正名了。“贛”是江西的簡稱,根據《集韻》,“與戇同,愚也”。全省的人都被叫作笨蛋傻瓜,江西人還能不抗議嗎?山東簡稱“魯”,《說文》“魯,鈍詞也。”《釋文》:“魯,魯鈍也”,看來山東人也聰明不到那裡去。這等“歧視”,不抗議還等什麼?
那位教授不妨順便拿這些依據到大陸上煽風點火,搞得舉國抗議,然後隔岸觀火,不亦樂乎?